《飘》:随风而逝的爱情

        我不愿把它称作一部爱情故事。米切尔用九十三万字铺垫出来的,绝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而是于这穹顶之上的,浩瀚又微不可闻的年代背景。

        gone with the wind,作者想呈现的,是一个随风而去的时代,一去不回的时代。

        十九世纪的一场波澜壮阔的南北战争呼啸而来,南方的奴隶主们愚妄而又自得其乐的蹲在井底,深信这场风暴无法粉碎他们坚不可摧的井盖。殊不知在新旧更迭的时代,即便根基尚未瓦解,抬头仰望着的却不再是那片天。

        经历了独立战争的美国迅速站起来,在近百年的时间里势不可挡的发展壮大,一场工业革命的春风袭来,资本主义顺势而生,资本主义家急需大量廉价劳动力,首当其冲的便是南方的奴隶制度。而南方的奴隶主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土地和思想远比他们想象的更加固执,他们热爱他们的红土地,他们热爱生长在上面的大片雪白棉花,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扎根于他们的土地的他们的棉花。即便经历了这样一场腥风血雨的战争,剥开土壤,细长斩不尽的根脉依稀可见。

        思嘉和希礼,他们是在新旧更迭的十字路口上选择了截然相反的道路的两个人,也是那时候的两类人。米切尔对人物从来不会留有情面,她客观公正的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正反黑白,这也是这部作品脍炙人口,受众面广的重要原因。

        人们爱皆大欢喜的结局和完美无缺的角色,但又无法抵抗无以复加的真实,无法抵抗一个普通人的一生。读《飘》以来的三周里,我追随的不只是情节,更有一种相当罕见的好奇心与期待感。

        像是初中压在试卷底下的杂志,像是高中被窝里手电筒照亮的期刊,延着这种难以抑制的期待与强烈好奇溯流而上,随着所做之事的逐渐复杂和多样化,这份对书籍的期许早已被我们丢在了中学时代。承蒙《飘》的出现,我拾起少年时期对文学不掺虚假的渴求。

        除了媚兰,全书里出现的每一个人物都格外真实,都有对与错,是与非的两面,他们是活脱脱的普通人,只因所处的年代特别,才给他们染上了不凡。只有媚兰不一样,她始终给我一种虚幻感,美好温顺,但伸手不及。

        窃以为,她是作者对于旧时代最美好的寄托,她有着旧时代的人们一切为人称道的品质,又与沉湎于过去,因而只能在现实面前狼狈不堪的希礼全然不同。媚兰贴着时代的步伐在走,但她又仿佛是与世隔绝的。

        她经历了战争的种种凶残,目睹战败了的满目疮痍,但她依旧如常,所有的善良,温柔,坚强,乐观,吃苦耐劳,热情好客,热爱生活的这些品质,从未因她的经历亦或是别人的言行而泯灭。战争后的亚特兰大黯淡无光,战争后的塔拉落满灰尘,战争后的人们不愿脱离对已逝岁月的回忆,战争后的思嘉希礼早已不似从前,战争后的一切都在变,可是媚兰依旧善良的不成样子。

        我和作者米切尔一样,愿意去相信仍有这般的女子,抵挡得了岁月风尘,支撑得起自己内心的那片净土,任何污秽黑暗都渗透不进,不是因为有别人在替她负重前行,而是她本身就把这种善良与纯粹深入骨髓视为信仰,成为自己的盔甲与后盾。

        译者李美华在序中就曾提及,“郝思嘉是一个多面体,但她依旧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而使这一点成为可能的正是她性格中为人欣赏的那一面。”

        于我而言,又不完全是这样。

        我爱郝思嘉,不是只爱她的乐观,有想法与责任感,而是爱她的全部,包括她的自私自利与利己主义。

        即便是放在现在,都不会有几个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时,不畏惧别人的闲言碎语。可是思嘉能够,思嘉总是对自己的目标知道的很清楚,少女时代,她要的是男孩的追捧与女孩的妒忌,知道了希礼与媚兰的订婚后,她开始不动声色的追求希礼,战争结束后,为了夺回塔拉,她狠的下心来让自己在农田里耕种,为了还清塔拉身负的重税,哪怕是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她都在所不惜。她始终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纵然不被世俗理解,纵然被亲朋嘲讽挖苦,纵然她的身后空无一人,思嘉有自己的信念与坚守。

        “她是以生活本来的面目去对待生活的。不管会有什么障碍,她都会用坚强的意志去面对它们。下定决心不服输,一直奋斗着,即使在看到失败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她也还是会勇往直前地奋斗到底。”

        我爱这样的思嘉。

        因为我像她,但永远无法成为她。

        我和她一样的往前看,迅速让自己乐观振作起来,但我永远无法成为这样为了目标不顾一切的思嘉。只有动乱时局,才能塑造出这样的郝思嘉。

        或者说,只有在风雨飘摇之际,人身上潜在的特质才会被激发出来。正如在战败之际决定参军的白瑞德,正如卧病在床依旧挣扎着对北方士兵举起军刀的韩媚兰,正如杀了侵犯白人妇女的黑人的方丹家,正如每个宁愿忍受贫穷也对北方士兵分寸不让的亚特兰大人。他们曾经都平凡,善良而安居乐业,面对敌人侵袭,他们又不凡而勇猛。

或许在每一场战争里都是如此,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依旧敬畏。

关于思嘉的爱情。

如果我是郝思嘉,我也会不顾一切追求希礼。希礼是白月光,是一切美好的化身,是过去闪亮时光的象征。但是希礼和媚兰又截然不同。媚兰接受的了现在的生活,并全心全意投入新的生活方式,希礼依旧飘摇不定,站在新旧交替的拐角,茫然而无所适从。

        他身上的悲剧意味在于,他明知自己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岁月,他明知他习惯的一切已经粉碎摧毁,依旧无法接受迎面而来的新生活。在所有人都往前走的时候,希礼手足无措的立在原地,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可是迈不开腿。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害怕未来,也看不到未来,于是他就往后看。

        思嘉的爱情把这一切都美化了。

        “他才是她不想再结婚的真正原因。她属于希礼,永远永远属于他。她身上的每个部位、她做的几乎每一件事、每一个追求的目标、以及已经得到的每件东西,全部属于希礼。她是因为爱她才这样做的。她给过查理和弗兰克的每个微笑,每次拥抱,每个吻,全都是给希礼的,即使他从来没有拥有过。也永远不会拥有。那也是一样的。她内心深处,还藏着把自己留给他的想法。虽然她知道他是永远也不会接受她的。”

        希礼是思嘉一直以来的精神支柱,是思嘉拼命往前跑的动力,是思嘉追求的尽头。只要能使他靠她近些,只要能看到他脸上漾出粲然的笑,只要能有机会逮住他眼里一不留神露出的神情,说明他还在乎她。思嘉就心甘情愿。思嘉早已不是为了希礼这个人而追求希礼,更多的是融入了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是她的全部幻想。

        虽然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时空。

        希礼和媚兰读诗看书,做梦幻想,欣赏月光和宇宙尘;而思嘉那颗猛如雄狮的心完全缺乏幻想,正因如此,她面对现实可以毫不在意,也完全不用逃避现实。

        与她而言,希礼和埃伦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旧日里的富贵无忧,棉花与红土地的化身。希礼不是生活在乱世,他活在思嘉内心的那片净土里。

        最后,媚兰临终时,她终于看清了她对希礼的追求,不过是过于美化了的幻象而已。她费尽心思搭建起来的城堡轰然倒塌,她的希礼垂垂老去。他们久久的相互凝视着,在他们之间潺潺流淌着的,是他们毫不经意的曾经共同享有过的青春岁月,阳光灿烂,已经逝去的岁月。

        那白瑞德呢?

        曾有人引用毛姆的《面纱》,对白瑞德的爱作阐释。即最著名的那一段,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最糟糕的是,我没有爱上你竭尽全力呈现出的美好外貌,而是你混浊不堪的内心。”

        分毫不差。

        毫无疑问,白瑞德是真正爱过思嘉的,虽然随着婚姻的持续,这种爱在慢慢淡化,直至消失不见。原著是以思嘉的视角娓娓道来,如果换作不掺杂个人感情的第三视角,我们不难发现白瑞德的真实情感。原著不止一次的出现过,思嘉常常发觉白瑞德在看她。

        这种注视,由来已久。

        白瑞德在战争期间陪着思嘉呆在亚特兰大的那段时间里,他曾说过,“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太相像了。我们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那么,就算整个世界毁灭了,我们也一点都不会在乎。”相像的事物,总是相互吸引的。

        不是白瑞德表现的还不够明显,而是思嘉一度眼里只有希礼。从开篇,直到倒数第二章,思嘉一直全心全意的追求着希礼,她看不到白瑞德,看不到他已经爱她爱了多少年。

        “我一直盘算着要得到你,思嘉。从我在十二棵橡树那天看到你摔花瓶骂粗话而证明你不是个贵妇人那时候就开始了。我一直打算要得到你,不管通过什么方式。”

        从十二棵橡树的那次相遇,白瑞德就开始留意思嘉,不管思嘉在塔拉,还是在亚特兰大,白瑞德总会出现,默不作声的帮助着她。从思嘉的十八岁,直至二十八岁。

        他们何其酷肖:他曾被千夫所指,他视为无妄之灾,只是,这些不是简单的对与错,而是不同的选择。他对郝思嘉的宠溺撺掇,正是对那个被伤害了的自我的声援。

        另一方面,他们的缺点,也是一样的。

        郝思嘉和白瑞德,他们都过于要强,他们把爱情当成了竞技场,没有人肯先低头退后,以至于原本完全吻合的两个人,在迎面交接时不约而同的轻轻错身而过。

        从此山水不相逢。

        我没有把握白瑞德是否完全懂思嘉,白瑞德是捉摸不透的,即便他像只小虫被按压在解剖台上,于显微镜下经受着读者的缜密审查,我们依旧无法穿透书册望见他的内心。或者说,米切尔压根就没打算把白瑞德原原本本的呈现给世人。他隐秘的真实想法,即便在最后的坦白里有所松口,但在与思嘉相遇以来的这十年里,太多太多的细节与片段早已不得而知,被岁月重重掩埋。

        思嘉把它们丢在风尘里。

        闫红写过,“他们的问题,更应该是一种错位。当他希望她是一个真实的女子时,她更愿意假扮淑女。而她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他已经老去。”

        隔在郝思嘉和白瑞德之间的,是年龄,经历,社会环境的不可逾越的差异。白瑞德一路陪着思嘉长大,当思嘉最终成熟起来,他的爱情已经枯竭。

        当他最后颓然倒塌,不动声色的回忆起他和思嘉的种种:

        “你曾奋斗过,思嘉。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你所经历过的一切。而我想让你停止战斗,让我来替你战斗。”

        他曾怎样的爱过思嘉,亚特兰大遭遇围城时为她偷马,经济拮据时借她钱买下锯木厂,又是在多少个黄昏里护送她回家。

        他娶她回家,以为就能够得到她,可他无法扼杀住在她心里的希礼。他知道尽管思嘉近在咫尺,她仍在希望自己在希礼的臂弯里。他知道思嘉就站在他面前,却不会比天边更近一点。

        所以邦妮出生后,他逐渐把对思嘉的爱转移到邦妮身上,他的邦妮,是一个不会对他有所隐瞒的,同样深爱着他的思嘉。他也在篇末承认,他把邦妮当作思嘉。

        可最后邦妮和她的祖父一样,没能跳过那道栅栏。

        白瑞德和她一起,葬在了红土地里。

        和每一个不够完美的结局一样,后知后觉的思嘉这才发觉了白瑞德的深情厚意,发觉了自己一直以来刻意掩藏着的真情,她回过头来朝白瑞德奔去,他已经不在了。

        掩卷长叹。

        在开头我就交待过,这绝不是一个爱情故事。gone with the wind 的,也绝不仅是一段令人扼腕的破碎爱情。当风从美国北部吹来,裹挟着势不可挡的资本主义与新思想,有的身躯倒下,有的身躯没有随之摇晃过一次。风暴终于褪去,旧时代的落后思想,南方蓄奴制,以及南方奴隶主的不可一世早已不见踪迹,可他们祖辈延续的精神不曾散去,他们融入进时代的浪潮里,蜿蜒前行。

        思嘉的品质里的闪光点,用她的话来概括,就是“Tommorow is another day.”所以即便最后的她失去了媚兰,邦妮,白瑞德和亚特兰大的认可,她依旧昂着头,以一贯熟悉的姿态站立。思嘉至死也不会回头看,纵使她不会知道明天面临的又是什么,她依旧会坚定的往前迈步。这是思嘉的魅力所在,亦是米切尔想带给我们的。

        这句话从书页里凸现出来渗入每个见证者的头脑里,包括米切尔,包括译者李美华,包括所有读者,包括我。

        “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承受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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