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一节语文课是好课还是坏课呢?有以下几个标准。
最低标准是教师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它包括教师对所教内容有自觉的意识,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教学内容相对集中。按道理讲,一个教师上课,不会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对所教的内容或多或少总该有些专业上的依据。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不知道教什么”是语文教师备课的最大困扰,“不知道教了什么”是语文教师课后的普遍感受。
有些语文课,教师在讲解、在运用多种资源,学生进行着多种活动,包括小组讨论、师生对话等等,但是她所教的内容其实和语文的关联并不大,对学生的听说读写也不发生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的课就不是好课。
第二种是较低的标准,要求教学内容正确,包括教学内容与听说读写的常态一致,教学内容与学术界认识一致。
语文课所教的听说读写,要与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所需要的所运用的一致起来,而不只是在考试试卷上才体现它的用处。
第三种是较高标准,要求教学内容的现实化,包括想教的内容与实际在教的内容一致,教的内容与学的内容一致。
在现实中,语文教师在想教什么与实际在教什么之间普遍存在着阻隔、矛盾乃至对立、冲突,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教学生如何感受和鉴赏抒情散文,但实际在教的东西是列出某篇散文写了什么景,浸透作者情感的“景”被当成似乎人人能见着的客观之物。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提高学生的小说鉴赏能力,但实际却是把小说中的故事当成日常事件在评说,甚至猜测。教师写教案常规上是有教学目标的,但在一堂课后,任课教师很少有人去验证自己想教的是否真的教了。作为语文老师,应该在一堂课后的隔一天,找五六个学生问一问,昨天的那堂语文课他们学了什么?学生所说的学习内容,就是他们真实学到的内容。
最高标准是理想标准,也就是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它包括教学内容与语文课程目标一致,教学内容切合学生的实际需要。
语文课程目标,从总体上看,属于能力目标或者叫素养目标。能力或素养目标往往并不直接具体地限定课程与教学内容,对期望学生达到结果的描述与为达成目标而选择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关系,比如课程目标是“耐心专注地倾听,能根据对方的话语、表情、手势等,理解对方的观点和意图”,达到这个目标该教什么,存在着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需要教师根据所教学生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或研制合适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学生选择或创设有所差异的语文教学内容,从而使他们逐步达成共同的课程目标,这是一堂语文好课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