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遇上我的相见恨晚

文/秋日丝语

01

那年,我刚21岁,牛婶兴冲冲地跑来我家,跟我妈说,“西张村有个女子,比你家国庆小一岁,个子高身体壮,干活可是一把好手。”顿了一下,低声又说:“屁股大,能生儿子。”

我妈只一听能干活,屁股大,就笑眯着眼忙不迭地说好好好。

在那个年代,能干活会生儿子,那就是农村首选的最佳媳妇。

第二天,媒婆就带着母女二人上门来了。母亲又圆又胖,这可是个缺粮少油的年代。我纳了闷,难不成是心宽体胖?

女儿也壮,高高的。媒婆介绍说,“这是娇妹。这是她妈。”

她一开口,声如鸭公,我妈说,“这感冒这么严重?”

她妈接口说,“是哪,严重感冒,嗓子都哑了,过段时间就好了。”

身材不娇小,声音不娇柔,偏偏取名娇妹。倒难了为这个名字。

到我们成亲的时候,那嗓子还没好,我们信以为真,以为这感冒如此顽强。

不曾想她这一感冒就是一辈子。等我真正醒转过来,却已为时已晚。

后来知道娇妹的声音打小就这样,有人送外号叫“鸭麻”。

她粗粗的声音似乎拼命从那细细的喉咙深处往上挤,到了嘴里方才如释重负般地挤出声来。这声音折磨着我的双耳,折磨着我的心。我想起我爷爷(他是个篾匠)每次用刀刮竹子的声音,那种令人产生压抑心悸的声音。

娇妹的声音在我听来,比刀刮竹子的声音悦耳不了多少。

我妈说能干活能生娃就是好媳妇,声音那么好干嘛,又不是歌唱家。我妈需要个能干活的儿媳来搭把手,要说是我们家的田里地里需要她,那也对。

尽管我打心眼里不喜欢,但我妈喜欢就好。再说我也不能因为她是个鸭公嗓就要休了她,那样也太显刻薄,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想慢慢地适应着,或许就习惯了。

娇妹确实是个干活的好手。插秧,收割,锄地,耙田,挑担,干起活来绝不亚于男人。我妈很是倚赖她。村里人也对她啧啧称赞,说老张家好福气,迎了“蛮牛”媳妇进门又能敬奉公婆。

我在县城的建设局上班,做些勘察,设计,画图的工作。

晚上下班后就拎上二胡,来到附近的小河边。微风习习,一丛芦苇在风中摇曳着。头顶皓月当空,照见河面上波光粼粼,河水静静地流淌,月光下如银丝带顺流而下。

我支起二胡,拉一曲《二泉映月》,萤火虫在低矮的草丛间飞舞着追逐着。

我庆幸不用时刻呆在娇妹的身边,也就免了耳朵的折磨。在这静谧的河崖边消磨我的独处时光,也是一种惬意。

我一个月回去2-3次,回去一趟也仅仅呆短暂的一天两天,可是即使这一两天,都让我觉得难熬,恨不得将世上所有的钟都统统调快些,这样我就可以马上收拾行囊离开她的身边。

每次我回家来,娇妹总是尽心伺候着我,家里的活从不让我插手,洗澡水帮我准备好。她完全是一个好妻子,从来不曾对我抱过怨,诉过苦。我们结婚十天后,我就回单位上班,撇下她一人与尚且陌生的公婆,小姑子一起生活。她似乎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这个家。她也将原本我的责任全盘接了去。

在二老心里,她是一个完美的儿媳。我心里感激她,但却无法真正爱她,与她在一起时,我所说的她全然不懂,而她说的我亦听得厌烦。她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家长里短,嚼些村里人的秘闻丑事。

不论是她的沉默不语,或是聒噪,我只应付着,即不显得高兴,也不让自己显出厌恶来。我不爱她,她替我尽孝,我也就尽我为夫的“宽容”与本份。她与我心目中所向往的妻子相差甚远。这无疑使我的心灵倍感孤独。

后来她怀孕了,即使快临盆,还在地里忙活着。

她为我生下一个粉嘟嘟的可爱的女婴,因为女儿,我因此回家的心情就变得迫切了,抱她在怀,听她咿咿呀呀,闻她身上的奶香,看她如黑钻石般的眸子滴溜溜转。我感觉无比幸福,我对她的爱超过了对世上任何人和事物的爱。如此深沉,如此厚重。

自从有了女儿后,娇妹更辛苦了。但是她的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有时她会对着女儿笑,然后又怯怯地对着我笑。

02

隔年国庆,县里要举办文艺汇演,各单位要选派人员去参加。我实在是无心参加这样的活动,但单位里人知道我会拉二胡,便推荐我去。单位领导说,“你这是为咱们单位争光,必须去!”

人和人的相遇,我想上天早就在冥冥之中做好了安排。你投胎于谁家,你将会遇上的另一半,再之后你或将遇上的那个此生都无法放下的女人,一切皆是命中注定似的,不可逃,无可避,该遇见的终将会遇见,或早或晚。

造化弄人哪,或早或晚?假如出场的顺序可以选择,那这世上又会少了多少怨偶、冤家?!

就在那时,我邂逅了那个此生最爱的女人。我想我到死都弄不清楚,我参加这次演出是缘还是劫?

在演出的后台,一个女孩的身影吸引了我。在一群人中间,她是那样的鹤立其中。一条乌黑的长辫子从脑后绕过细长的脖颈,轻伏在那丰满挺立的胸前,齐眉的刘海,一双如星星般闪耀的眼睛,在长长的睫毛下绽放。那眼神如此清澈又温柔,小小的嘴巴抿着,那可爱的唇珠又似乎欲语还休。她的右手持着一支长笛,那玉指葱葱,白皙而透亮。我竟一下子看得失了神,失了态。

正要收回目光,却不期然地遇上她投射过来的目光,我们对视一笑。那一瞥的目光和浅笑却在我的心湖里漾起了阵阵涟漪。

当她在台上吹起《扬鞭催马运粮忙》,我惊异于看来那么文静温柔的女子,到了台上却周身溢着青春与活力,那是别样的她。她台下的静或是台上的青春活力都那样地吸引着我。

我觉得自己似乎爱上她了。

爱情的感觉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来了。我告诉自己不该错失认识她的机会。待她一下台来,我就迎上去,说:“笛子吹得真好听。你好,我叫张国庆,建设局的。”

“你好,我叫吴桐,梧桐的桐。在教育局。”

我很高兴,我们两家单位离得并不太远。

夜幕低垂,我拎上我的二胡又来到了河边,只有在这个时刻,我的心是宁静和惬意的,我享受这独处的时光,喜欢夜的宁静,河水的歌唱,虫儿的低吟,夜的世界如此的美。

突然看到一个背影,朦朦胧胧。我走近一看,却原来是吴桐。我的心竟狂跳起来。那次相遇后,我的脑海里总有她的影子挥之不去,没想到会在这遇上她。

“吴桐,你怎么在这?好巧!又遇见你了。”她许是在想着心事,没有听见我走近的脚步声,被我这一声音惊得扭过头,仰头看见是我,便站起来,两手在屁股上拍了拍灰。

“是啊,好巧!又遇见你了。你就记住我名字了?”

“当然,名字好听又好记,梧桐。”

我们挨着坐了下来,她双手环抱住膝头,晚风吹来阵阵她头上的发香。

她说小时候跟他爸学的吹笛。我说我是跟我二伯学的。我们随意地聊着天,天南地北,海阔天空,不知不觉地夜深了。“该回去了。”她说。

我很想挽留她再陪我呆一会,但还是起身,在一个幽深的巷口,我们挥手道了别。

晚上我失眠了。她掩嘴的一笑,歪着脑袋认真听我说的专注,她轻撩头发的风情。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似乎都带着魔力,我想我是中了她的魔了。

她小脑袋瓜子里的东西,总是令我惊奇。她总能侃侃而谈。她说这得归功于她父亲。她的父亲是初中老师,喜欢文学,家里也很多藏书。受父亲的熏陶,吴桐也读了很多书。这是一个有着书香气息的女子。

我们谈《红楼梦》,聊《三国演义》,谈幼时的梦想,儿时的趣事。

内向的我,却不经意地被吴桐给打开了话匣机关。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如此畅快过,交谈让我第一次觉得是那样的痛快淋漓。人生难得觅知音,我想大抵就是如此吧。

一晚上的思潮起伏,当沉沉睡意袭来,我还幻想着明天能再遇上她就好了。

当我们再次见面,我在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惊喜和渴盼,一如我的渴盼。

在那晚过后的第三天傍晚,我们又在老地方相遇了。

我们依旧挨着坐下,微风拂来依旧是那发香,河水静静地流淌着,而我的心中也有暖流缓缓流动。

我终于鼓起勇气,心里默念一二三,而后冲口而出,“那天晚上回去,我……我失眠了,脑子里想的全是你。”

她迅速地低下头,长长的睫毛像一幕帘,遮住了眼,看不到她当下眼神的回应,这多少有点令我惋惜。

她嘴里唔了一声,将一缕头发撩至耳后,然后快速地瞟了我一眼,在眼神交汇的那刻,她娇羞地复又低了头,用手指卷着发尾。

我伸出手去,紧张得直喘粗气。我揽过她的肩头,她身子僵硬了一下,而后将头轻轻地歪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又腾出另一只手,将她的手抓过来置于掌心,她的手温润,绵软,肌肤触碰的那刻,似有一股电流从手掌间顺速蔓延至全身。

我突然有种强烈的想要拥抱她的冲动。我侧过身,一把将她搂过来。我感觉到她的心跳,感觉到她胸前的温软,以及耳边她急促的呼吸声,闻到她身上的自然清新的体香,令我迷醉。

03

自那晚后,我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在那条河岸边,我听她吹笛她听我拉二胡,兴儿来了捉萤火虫,大部分时光是依偎着说话。我们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兴致不减,话题不断。

但我内心有种隐隐的担心,我害怕失去她,害怕她有朝一日知道我欺骗了她,然后愤而与我断了联系,消失在我的世界里。随着我对她越来越深的眷恋,我的担心和恐惧就越深。

我很想告诉她事实,但每次在要开口的那刻又咽了回去。我想我是太害怕失去她了。

日子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娇妹打过电话来问,我总推说单位忙。

于是久未回家的我坐上了回家的车。下了车后又走了三里地,到了家门口。女儿正坐在屋门口小凳子上,我喊了一声“囡囡”。她听到喊声,扭过头看见我,一颠一颠,晃晃悠悠地朝我跑来。我张开双手抱住不了她,在她脸颊上叭叭亲了几口。然后举起她,她在我头顶咯咯咯地笑着。囡囡是我回家的最大的渴盼了。

晚上,娇妹照例为我打好洗澡水,收拾好床铺。我们同床共枕,却同床异梦。我的心里装着另一个女人。因为久未见面,娇妹那天晚上热情、主动,但我却一点兴致也提不起来。我拒绝了她,我隐约觉得和妻子过夫妻生活是对吴桐的背叛。

于是,我抱了抱她,说:“今天实在是太累了,我们睡吧。”娇妹悻悻然,却也不说什么。我背过身去,我闭着眼睛,想着与吴桐的种种。

第二天晚上自知逃不过去,便应付了一番。事后俩人都觉得索然无味。娇妹自然是觉得我有点敷衍。而我则是因为身底下这具肉体是娇妹而不是吴桐。但总归是“交战”了一场,我也算完成了我的义务,觉得乏累,不久便沉沉睡去。

因为我这两晚的表现,娇妹挺是不满意,白天也少了许多笑容,原本就粗粗的嗓音似乎变得更粗哑了,我也不在意。没事就逗着囡囡玩,她是我的开心果,娇妹的情绪丝毫影响不了我。反正下午就又得离开回单位。娇妹帮我收拾东西,叮嘱这个那个,注意身体,要和人处好关系。

我听得烦,胡乱嗯嗯地应着。我出了门口,囡囡在娇妹手上抱着,看见我要走,便哇哇地哭了起来,眼泪鼻涕一把,我捏了捏她肉乎乎的小手,替她拭去一行新涌上来的泪,告诉她爸爸过两天就回来了,便转身走了。她哭声转为嚎声,回头看,她的一只手费劲地往前伸着,小手一伸一张招我,嘴里喊着,爸爸,爸爸的喊声在抽泣声中时断时续。这样的分离时刻,尽管万般不舍,揪心,但心里是幸福的,我的眼眶也湿润了起来。

04

三天不见,我急切地想见到吴桐。到了后,我直奔她家。她开门见是我,猛地扑进我怀里。我搂住她,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她的手环绕在我的后腰上,两个身体贴得似乎要喘不过气来。半晌,她抬起头,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两瓣嘴唇娇艳欲滴,很是惹人。我低下头,攫住她的唇,吻了下去,两条如蛇般的舌头缠绕在一起。

我抱起她,朝里间走去。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她羞涩地半眯着眼,扉红的脸,呼吸也变得沉重。我慢慢地将她的裙子褪下,一具美丽的雪白胴体展现在我眼前,细腰丰乳,如此的诱人。吴桐一把勾住我的脖子,将我一拉,我跌入她的怀里。。。。。。

自此之后,我们像是吸毒的人,而这个毒就是对方的身体,我沉迷在她的温柔和激情里。

而娇妹完全被我抛之脑后,囡囡也只是成为我偶尔的想念。

我和娇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如果你真要我扯出我们之间有什么情的话,也只能说有所谓的亲情,因为她是囡囡的妈。

而吴桐则不一样,是她赋与了我爱情,让我品尝到了爱情是何般滋味。我的身、心、灵都与之契合的女人。

我有两个月没回去了。偶尔家里打来电话,问怎么还不回来?我总借口忙搪塞掉。然后扯些工作上的事,说空下来一定抽时间回去。

其实心里的担忧一直未减,相反因为我和吴桐的日渐加深的感情,这种担忧更甚,有时候甚至弄得我心神不宁。

我和吴桐走在路上,对面远远走来一个高壮的女人身影,我都会莫名地紧张起来,我提心吊胆,忧心不已。

周日的一天中午,吴桐说汽车站一家店的鱼好吃,我们便去了。吃完出来,我们肩并肩走在路上。吴桐突然看到我嘴角边一粒饭,便伸手帮我弄。

正在这时,“张国庆!”一声粗哑的愤怒的声音炸天响般地轰入我的耳朵。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娇妹,那个鸭公嗓的女人,我的老婆。

我心狂跳,又惊又慌,感觉头发都要竖立起来。我们同时回了头,迎上了娇妹愤怒得似要冒火的眼睛。

“好啊!你个张国庆,两个月不回家,总是忙忙忙,原来是和这个女人搞上了?!”

然后又扭转头,指着吴桐骂,“好你个狐狸精,勾引人家老公,你不要脸!不要脸!”说罢,猛地甩了吴桐一记响亮的耳光。吴桐呆在原地,捂住发烫火辣的脸,嘴巴兀自张着却说不出话。

这时边上的行人都围将过来。娇妹又上前要撕巴吴桐,我一把抓着娇妹的手,铁钳般地钳住她,大声道,“别撒泼!”。然后对吴桐说,“对不起,吴桐。你先回去,我日后向你解释!”

然后我拽着娇妹,拨开看热闹的人群离开了。

我们回到单位宿舍,娇妹就机关枪似地骂上了。

“当初就看你老实才嫁给你,没想到这么快你就找女人了。我在家里累死累活的,给你家当牛做马,给你照顾你爸妈,给你生孩子,没想到你就这么对我!”

然后又一头撞过来。

我想要辩解,却又想着倒不如豁出去,坦白了。

在宿舍里,不想多生枝节。如果娇妹再大喊大哭起来,也没法收场。便托了同事代为请假,收拾了行李,拽起娇妹去了车站。

一回到家里,娇妹就扑倒在床上,大声嚎叫起来。父母一时呐了闷,我妈嘀咕着“怎么突然两人跑回家来了?还哭上了?”

我妈走进房间,心疼地问,“娇妹,出啥事了?跟妈说。”

“张国庆在外面找了个女人了!”呜呜。。。。。。

我妈也气得哭起来,“国庆,你呀真没良心哪,娇妹那么好的媳妇,你就造吧。我可告诉你,我们张家娶进门的媳妇,生是张家的人,死也是张家的鬼。我就认娇妹。我没闭眼前你休想另娶女人进门。”

然后一通数落我,再一一细数娇妹的娴、良、淑、德。

这下有婆婆护着,娇妹更是来了劲,眼泪哗哗,抽噎着说道,“张国庆,你如果一心要跟那女人,这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不要了,明天我就去打掉,反正你也不要我们了,然后我带囡囡回娘家。”说着还用力地拍打肚子。

我妈忙上前,抓住她的手,哭着叫,“这是要干啥呀?造孽啊,打不得。”一边朝我喝道,“死人啊,还不拦着!”

好半天,才消停下来。晚上父母又找我谈话,说,“你死了这条心。现在娇妹怀孕了,我去算过命了,说这胎一定是儿子。你如果还跟那女的混在一块,妈找你拼命。”

05

一个星期后,我回到了城里。在家里焦头烂额的我,却仍时刻挂记着吴桐,眼皮常常跳个不停,我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怯懦着又渴望见她,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听我解释,更不知道她会不会原谅我。

我怀着诸多的疑问,来到了她家门口。敲门,没有人来开门。这时隔壁的一位阿姨过来,交给我一封信。说吴桐已经走了。我问她她去哪了,她说不知道,房子也卖了。

她的信里未交待去处,也是,如果肯让我知道她的去处,也就不会不告而别了。

我又去她单位打听,也都说不知道。吴桐是打定主意不想让我找到她了。

她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我曾经那么害怕会丢失她,现在终于将她失去了。我的心像被剜了一样,我最爱的人啊,是我把你弄丢了啊!

我时常跑到那个河边,去缅怀我们曾经的过往,那相聚的点点滴滴。

河水一同往日,缓缓地流着,流向远方,最终汇入大海。而我的身旁却再也没有了那个可以依偎的人儿,萤火虫仍旧在草丛间飞舞着,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一沙一石,都曾见证了我们的爱。现今我只有一遍一遍地在那些回忆里找寻她。

而那封信是我和她唯一的信物,我把信夹在她最喜欢的《红楼梦》里,锁进了我的抽屉。


后来,我和娇妹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只是并没有如我妈算命的那样,是个儿子。我妈的心愿落空了,又是个孙女。

随着小女儿的出生,我又一次尝到了身为父亲的快乐。有了可爱的一对女儿,对这个家的眷恋也就越来越深。慢慢地我也习惯了娇妹的那种嗓音,并不觉得那么刺耳了。

日子就那样平淡无奇地过着,娇妹和我之间我依然认为没有爱情,只是亲情。

自吴桐走后,我心上的那点光亮也熄灭了。我的爱给了吴桐,而她走了,也将我的爱全部带走了。

于是我不再企盼,无欲无求,只愿安心地过日子,平平淡淡,不起一丝波澜。和娇妹倒也能相敬如宾。其实内心深处还是感念娇妹的好,毋庸置疑,她是个顶好的妻子,母亲,儿媳。

斗转星移,两个女儿都上大学了。而娇妹不幸得了肝癌,于一年前去世。这个为我奉献了一生的女人,到死都没有得到我的爱情。我说过了,对她只有亲情。

转眼就到了国庆,上大学的女儿都回来了。

我去菜市场买菜,看见一个大概四十岁的女人正在买鱼,那身影似曾熟悉。旁边立着一个和我女儿年纪相仿的男孩子,高高大大。

我朝着他们走去,眼睛紧紧地盯着她,生怕我一眨眼,她就又会在我眼前消失,越走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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