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顾客带着婆婆和两个孩子,手里拿了两把雨伞,要寄存到服务台。
我手上正做着事,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拿的是折叠的雨伞,于是我对她说你可以放寄包柜,她说这么长怎么放寄包柜啊。这时,我才抬头正眼看她,果然在她婆婆手里有一把长柄雨伞。我说,那好,你就寄存在这里吧。
接过雨伞后,我把寄包牌给了她的其中一个孩子,孩子接过寄包牌的时候说道,这是我的伞。我对她笑笑,并对她说,要拿好哦。
她们去卖场大约逛了两个小时吧,买了些东西,然后来服务台取雨伞。
来取雨伞时,是我的同事接待她们的。她们对我的同事说,我们在超市试衣服的时候,把牌子弄丢了。我的同事按照我们之前一惯的作法,对她们说,你把我们的牌子弄丢了,要赔偿五块钱哦。
这下可不得了了,这个女顾客大声地对着我的同事吼道,我来你们超市买东西了,而且是小孩子弄丢的,我们又不是故意的,凭什么要我们赔偿五块钱啊?她一边说一边啪桌子,非常生气的样子。她接着对我的同事吼道:我不认识你,你把那个短头发的叫出来。
我的同事听她这么一说,就把我叫出来了。她指着我说,刚才就是她给我存的。
我看了看她,点头确认,是的,确实是我帮你们存的。但是你把我们的牌子弄丢了,就得按规矩办事。
看我也这样说,这位女顾客更加生气了。她一边吼叫,一边拍着桌子。“哪有你们这样的?我来你们这里买东西,还要叫我赔钱?再说了是小孩子弄丢的,又不是故意的。你们这里负责人是谁,把你们经理叫来。”
我不知道她为何要发这么大的火,如果只是为了五元钱,真的有必要这样吗?她的两个孩子也在旁边,把别人的东西弄丢了,不听别人解释,就自顾自地大吼大叫,她会给她的孩子一个什么样的示范呢?
后来我的同事把课长和经理都叫来了,课长和经理都没法跟她说通,最后通过协商,各让一步,让她赔偿三元,课长掏二元,她这才勉强同意了。
看她的样子,她也闹得精疲力尽了。
终于把她打发走了,课长和经理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看穿着还是蛮清楚的啊?
在这件事情中,我一直没有掺和太多,但是却又不能置身事外。因为是我帮她存放的东西,在我递过寄包牌的时候,我少说了一句牌子丢了要赔钱哦,这我有责任。还有一点就是,我跟这个顾客其实是相识的,在一年前我们同在酒饮课做导购,但我们不熟。那时的她就非常强势,都要有顾客买酒,她都要不择手段地抢单。说实话,我对她的印象不太好,但我在工作中,依然会按规矩办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想她发现牌丢了,到服务台跟我同事说,她跟她不熟,潜台词是想说认识我吧,但是她最终也没有说出来,毕竟我们真的只是认识而已,一点都不熟。
从她为了五块钱的事而表现出来的样子看出,她还是那个她,没理也可以大闹。
幸好我跟她不熟。
嘘,小心课长知道了,又要说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