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尼采
今天听了一本书——哲学家埃里希·弗洛姆的《爱的艺术》,有所思,有所悟。
书里阐述了弗洛姆的爱情观:
1、爱是给予,而不是获得。爱是从你自己的内心中生长出来的东西。是力量的最高体现。真正的爱是要唤起对方的生命力,也就是说要丰富别人。
2、父母的爱会影响到孩子。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而父亲对孩子的爱则是有条件的。
3、爱是一种需要去训练的技艺。和任何技艺一样,你要是想纯熟地掌握,就必须要有纪律、要集中、要有耐心,还要有极大的兴趣。
可以说,在看这本书以前,我没有仔细思索过,“爱”也是一种能力,需要我们去培养、锻炼并且实践。
弗洛姆认为:爱是人格的体现,要发展爱的能力,就需要发展自己的人格。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性的倾向,那么每种爱的过程和结局都会带来伤害。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在那一段恋爱过程中,我本身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中,工作没有着落,家庭出现一些问题,种种压力之下,导致一向自信的我陷入“自卑”的情绪,可怕的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这种情绪,只以为自己是在全身心地付出。两性关系中,如果一方始终处于弱势,一定是长久不了的。从那段经历以后,我蓦然明白,“爱,应该是建立在自我认同感的基础上,一种主动的,创造性的情感。”
想要爱别人,首先必须要爱自己,要塑造自己独立的人格,培养自己独特的气质。结束那一段失败的感情之后,我仿佛是突然之间的醒悟,醍醐灌顶,幡然醒悟,随之而来的是对以前的自己的心疼和恨铁不成钢。我开始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业余时间学习舞蹈、英语,每一天都把时间安排得慢慢的。我努力得爱着自己,最终,也遇到了那个爱着我的人。
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我们对爱的追求,应该作为一项艺术修炼一般,要有规矩,要专注,要耐心,更要有勇气,并且需要不断地实践。我发现,如果一直爱自己,投资自己,为自己付出时间,看得到自己的转变,爱的能力和信心也会不断升级:从对自我的信心上升到对他人的信念;从可知可见的力量到激发还未显现的潜能;从对个人的信心上升到对整个社会核心文化的传承。不断地学习和爱自己,不断地给人生带来新的东西,那么,被你爱的人,也会接收到新的东西,激起爱和生命的力量,这样,爱才会生生不息。
父母对子女的爱,夫妻之间的爱,对他人的爱,都需要我们不断实践,需要我们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人,“你爱我,所以我会照顾好自己;我爱你,所以我会珍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