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失踪后,我见到了鲛人

新年快乐!一个重逢的故事,希望带给大家圆满~

图片发自简书App

鲛  人

1

周子义坐上那班公车之前刚喝过酒,说是喝酒,其实也不过是浅浅地小酌了几口,这是他每周一次的保留节目——

步行去河山东路的烧烤店,用二十块钱的烤肉对付着喝点酒。

周子义喝红酒不喝啤酒,通常都是提着个不锈钢保温壶,装上半壶红酒,小口泯完,然后再提着空壶慢悠悠走回家。

周子义今年二十八岁了,大学毕业后在一家银行里做柜员,人总是不温不火,喜欢穿格子衬衫配牛仔裤,冬天就在里面再套一身秋衣秋裤。

周子义爱喝胡辣汤,讨厌刷的惨白的墙面和话多的女人。

见过周子义的人都说他长得很好看,其实周子义的样貌和好看不搭边,五官平平淡淡,说是温柔也未尝不可。

总而言之,在周子义身上,找不到侵略性和太过坚硬的东西,整个人淡得像冷凉的白水,像夏日午后一场过于匆促的雨。

二十八岁是个尴尬的年龄,比如一成不变的生活,不再年轻的身体,比如无休止的相亲会。

上车前的一瞬间,母亲的电话打来,让他明天中午去和陈阿姨家女儿一起吃个饭。

周子义嘴上应着,从裤兜里掏出两枚钢镚塞进投币箱里,“叮叮当当”的声音很快地反馈回来。

“小义你一定重视起来啊,明天先回家一趟,我帮你好好收拾下再去见面。”

周子义苦笑,摸着自己许久没刮的胡子继续听母亲唠叨,“妈我知道了,明天我一早回家。”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想吃你包的鲅鱼水饺了。”

挂上电话,周子义抱着不锈钢水壶向车厢后面走去,他一般会坐在最后那排靠窗的位置上。

车缓缓地开动,冷风从窗户里灌进来,周子义缩紧脖子,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2

司机把周子义叫醒的时间是晚上八点。

“小伙子,你这跟着车睡了俩来回了,醒醒,要下班了。”

周子义并不清楚自己究竟睡了多久,酒精带给他的麻痹余味未消。

他站起身来,舒活了一下筋骨,车上已经没有人了,惨白惨白的灯光把车厢照得更加空旷,甚至带了点恐怖的意味。

“师傅,前边下车。”周子义边打哈欠边冲司机师傅喊道。

话一出口,周子义就后悔了,前边是哪站他根本不知道,两旁的道路灯火通明,周子义趴在车窗上仔细辨认,也没看明白自己的具体位置。

二十八年来,周子义第一次对自己生活的城市产生了陌生感,他只能木愣愣的等,等着这辆公车把他带到某个未知的角落。

此刻他一点也不想询问,也不想开口说话。

周子义的话本就不多,小时候和同伴们一起犯错惹祸,大家都让他出来顶罪,都知道周子义是出了名的闷葫芦,指认同伙的时候,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周子义的闷与生俱来。在他这里,沉默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表达快乐,表达痛苦,偶尔也表达悲伤。

但是大多数人懒得去揣摩周子义想要表达什么,久而久之,周子义的沉默就只剩下“闷”这一个意义。

公车猛然停住,让周子义险些栽了个踉跄,语音提示兴许是坏掉了,没有报出站名。

他大步流星迈下车,整个车厢异常安静。

司机略微秃顶的脑门在广告灯的照射下,发出细腻的光泽。

他隐约感觉,自己像是刚刚从《聊斋》中狐仙所栖身的洞窟里爬出来。

3

公车放下周子义之后,很快地开走了。

法桐叶子被车轮掀起的风浪卷起又落下,已经是深秋了,出现在周子义面前的是一片黑漆漆的沙滩,沙滩前面是更加深邃不可捉摸的大海。

周子义没有来过这里,在他的印象中,这座城市没有海,离海很远很远。

上小学的时候周子义的爸爸常骑着一辆红色自行车送他,途中要经过一座拱桥。

拱桥的历史悠久,架在一条古运河上面,年幼的周子义问爸爸。

“为什么要挖运河呢?”

周爸的回答也有趣,他推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说:“因为要让人们像小鱼一样,走的快一点。”

小周子义觉得这是废话,因为挖了运河,只能让他多爬那么一段拱桥。

周子义曾经有个学表演的前女友,叫程苏。从一家野鸡得不能再野鸡的表演学校毕业,立志要当一名演员。

她和周子义在一起的时候常教给他一些表演技巧,整个人状态像极了《喜剧之王》里的尹天仇。

而实际上只演过一场戏,是给一家内衣公司拍广告,粉色的胸衣,下身套着条仿真鱼尾巴,坐在海边的礁石上扮人鱼,镜头只有三秒,没剧本,没对白。

但程苏那天很开心,拍完广告后笑嘻嘻地拉着周子义在海边喝啤酒,那是周子义第一次看大海。

碧蓝的波涛一层一层涌过来,在远处,深蓝与浅蓝交织拼接,海天一线的地方,有几只海鸥在飞翔。

“美不美啊子义!”

程苏喝了很多,拍广告用的粉胸罩外面套了条白色连衣裙。

她的酒量并不好,喝醉后脸色就会红扑扑的,咸湿的海风吹过,将程苏的白裙子吹的乱七八糟。

程苏索性在沙滩上转起圈来,连衣裙的下摆在风中飘成花朵的形状,整片沙滩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周子义只觉得她美极了,像莫奈笔下朦胧而可爱的睡莲。

一向不爱说话的周子义那天说了很多话,而程苏却忘记了。

此刻,周子义看着黑魆魆的大海,没来由的想起程苏。

他扭开不锈钢瓶盖,将剩下的一些红酒喝干,很缓慢地坐下。

月光顺着乌云倾泻而下,一瞬间海面被照成柔和的白色,在波光粼粼的海水中,闪过一抹鱼尾人身的影子。

4

认识程苏的那天,刚好是周子义上班第一天。

急着赶时间的周子义被楼下的大金毛堵在角落里动弹不得,金毛大概半人高,呼哧呼哧地吐着舌头向周子义这边凑。

周子义天生怕狗,尤其是大狗,冷汗顺着周子义的额头滑落,滴进新买的白色衬衫里。

狗主人程苏在十五分钟后才出现,贴着小广告的防盗门“吱呀”一声打开,探出半个脑袋。

“毛毛,以后还敢不敢不听话?”程苏俯身去敲金毛的脑袋,金毛开心地像个孩子,从喉咙里挤着声音疯狂转圈。

“这次就先罚你十五分钟,再有下次,半个小时喔。”

程苏开大门缝,放金毛进屋子,在关门前忽然发现墙角脸色煞白的周子义。

“你没事吧?”程苏后来回忆说当时周子义看起来无比虚弱,像是病了。

“还行。”周子义长出口气,看看狗,又看看程苏,言不由衷地夸赞:“这狗真不错。”

在很久以后,周子义和程苏因为毛毛吵过无数次架,程苏脾气冲,发起火来摔桌子砸板凳是常有的事。

周子义性子温吞,每次吵完架都默默地把屋子打扫干净,该扔的扔,该换的换,然后进厨房煲粥做饭,顺带给毛毛倒满狗粮。

大体来说,他们的爱情还算美满。

程苏是个傻姑娘,气来的快,消的也快,吃过了饭就自己跑回房间瞎忙活。

程苏爱织围巾,每次吵架过后就给周子义织条围巾道歉。

三年下来,周子义攒下了各式各样的围巾,有天他突发奇想用围巾来摆彩虹,结果摆了七条,还剩两种颜色。

程苏是个喜欢浪漫的姑娘,看言情小说,看韩剧。

周子义不浪漫,在程苏住进来之前,他家的电视永远只在新闻和纪录片频道之间来回徘徊,为这事儿程苏经常生闷气。

她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在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面前打瞌睡。

第一个情人节周子义送了本川端康成的《雪国》。

程苏为了深入了解周子义的内心世界,很认真地读了,结果当然不愉快,因为程苏接受不了周子义拿纨绔子弟和底层艺伎的爱情故事来映照他俩。

第二个情人节,周子义学乖了,提前请好假跑到专柜挨个色号地试口红,他觉得程苏喜欢这个。

晚上七点才急匆匆地赶到电影院,这时候电影已经开场半小时了,程苏抱着爆米花和可乐在门口左等右等,见到周子义却“扑哧”一下笑了。

“我觉得在手上试没什么效果,就画脸上了。”

周子义顶着张大花脸给程苏解释。

“喏,给你。”周子义从兜里掏出来那支口红递给程苏,“其实还有一支也特别适合你,但是我钱不够了,等发了工资我一定买给你。”

程苏脸上越来越灿烂,眼睛里却涌出泪。

“瞧你那傻样。”

程苏的声音有种说不出的怜惜,而这一切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周子义停止回忆,因为他看到海中有颗虚幻的光点离他越来越近,下一刻,一只冰冷的手搭上了他的脖颈。

5

程苏的失踪是悄无声息的。

周子义可以确定,在程苏走失那天,他早晨上班之前还低头吻了她,程苏笑得和往常一样。

关门之前关于程苏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她蹲着给毛毛梳毛。

许多个失眠的夜里,周子义都会在脑海中反复排练那天发生的事情。他早起,夹了个三明治,顺便给程苏热好牛奶,冲了一杯燕麦。

他穿外套的时候,程苏朦朦胧胧刚醒,赤着脚丫蹦过来抱他,他揉着程苏的脸催她去洗漱。

程苏说:“小区楼下新开了家火锅店,我们一起去吃好不好?”

周子义点头,“我下班就往家赶,今晚一起吃火锅。”

“你想什么呢?”声音从周子义的右边传来,音调清冷,有点像程苏发脾气时候的声音。

周子义看着坐在他身边的那条人鱼,心中波澜万丈。

人鱼的鱼尾是浅蓝的,微微发青,鳞片的形状十分温柔,鱼尾和人身过渡自然,浑然天成。

和传说里不一样的是,人鱼并不是一丝不挂,他身边这位裹得挺厚实,身上披着一层轻盈但致密的薄纱。

周子义想跑,但忍住了,周子义还想摸摸她身上那一层薄纱,也忍住了。

“想程苏。”周子义说,“你长得很像程苏。”

人鱼长得极像程苏,眉眼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也是周子义选择不逃跑继续坐在这里的原因。

“嗯。”人鱼点点头,“程苏是你前女友。”她抓了一团湿沙子在手里把玩,又补充道:“也是个不讨巧的三流演员。”

“是前前女友。”周子义纠正她,“程苏走丢之后第二年,我和单位一个女同事谈过半个月,后来人家说我这人有病,就把我甩了。”

“还有,程苏不是三流演员,是十八线跑龙套的。”

“你还是那么讨厌。”

人鱼把挡在额前的碎发拨开,露出程苏的脸。

周子义倒不是很奇怪。

程苏走丢后警方做过很多次走访调查,最后有人见到程苏是中午十二点,在海南的一片沙滩上。

那人也不太确定,只是说恍惚那个姑娘和警察要找的人有八九分像。

两个小时程苏是怎么跑出一千多里地出现在海南的,这一点周子义没弄明白。

警方劝他节哀顺变,说那人也许是恶作剧,或者是骗子。

周子义说那不能,那人我专门坐飞机去海南见了,五十多岁,世代在海上捕鱼的渔民,黝黑老实,不像是说谎的人。

“何况我是个穷光蛋,又没有那么多赏金给人家,骗子也不会来找我,你说对吧?”

“后来我就请了俩月长假,在海滩上住下了,贝壳什么的捡了一堆,也没找到什么线索。

“我请那老头喝了三次酒,最后他告诉我,见着你的时候你正往海里走,他在背后喊你,你还回头冲他笑了下。”

“我把房子卖了,请了个专业的打捞团队,在那片海域循环打捞了十多天,连根毛也没捞着。”

“我不死心,人没可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间蒸发那都是唬小孩的,我去你老家找到你的父母,他们二老也很伤心,一起吃饭的时候老爷子喝醉了,给我说了个秘密:

你是他俩从孤儿院抱养回来的,但是二十来年早就视如己出,你妈没说话,在一边干掉眼泪。”

“你以前最爱喝红酒,我喝不惯这味儿,你走之后我也迷上了,每周必喝。”

人鱼愣愣地看着周子义坐在那儿自言自语,半晌,她伸手抱住周子义,

“你的话变多了。”

“是吗?”

周子义感觉身上传来一种陌生而熟悉的触感,程苏的体温至少比他低了两个度,一种不适的冷让他皮肤上爬满了鸡皮疙瘩。

“你现在是什么物种?”周子义问她。

“鲛人。”程苏说。

6

“这个叫鲛绡。”程苏扯开披在身上的薄纱,“是我们的特产,用海底一种甲壳动物分泌物纺出来的,入水不湿,你摸摸看。”

周子义将鲛绡抓在手里,很软,柔若无物,但是又挺暖和,感觉毛茸茸的。

“高级货。”周子义赞叹,“确实不错。”

“鲛人挺少的,生育能力不行,这几年海洋污染,本身寿命长,却不能寿终正寝。”

“挺无奈的吧。”周子义打断程苏,“我估摸着鲛人科技水平发展的不怎么样,对吗?”

“嗯。”程苏伸了个懒腰,在沙滩上伸展了一下她的鱼尾,“可以说是停滞了,从秦汉时期到现在,鲛人的科技就没怎么进步过。”

“巫术倒是挺发达,鲛人的巫术五花八门,邪气得很。”程苏摸着自己的鳞片说:

“这几年又研究出一种转生术,就是让一只鲛人通过某种术法将人类转生成鲛人。”

“哦,我大概是明白了点儿。”周子义说,“你也是转基因生物咯?”

“是的。”程苏垂着头,“那天你去上班以后,我待在家里刷微博,结果就被转生了。”

“谁干的?”

程苏是个十八线跑龙套的,平常没什么工作。

在微博上是个小网红,白天就遛狗自拍刷微博,帮一些化妆品写写软文,吃饭外卖买东西淘宝,正儿八经的宅女。

如果条件允许,她可以把自己关屋里一辈子,除了周子义和几个来往密切的网红朋友,程苏基本见不着外人。

“毛毛。”程苏轻轻叹气。

“毛毛其实是鲛人养的一种异兽,叫转生使,随机投放到陆地上,变成猫狗宠物幼崽的模样博取信任,伺机转生主人。”

“太荒谬了程苏!”周子义控制不住笑了,笑完又把脸埋进沙堆里,疯狂用鼻腔嗅着腥味浓重的沙粒。“对不起,你这些年还习惯吗?”

程苏冷冷的看着他,自顾自说,道:

“毛毛驮着我从运河里沉下去,很快,顺着水流就到了海边,水不冷,我好像和水粘在一起了。

转生完成后我就成了鲛人,日子过得还不错,就是不能轻易上岸。”

周子义把脸从沙堆里抬起,他挺想程苏有没有想他,但话到嘴边却成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算快乐吧?”

周子义知道自己这不是嘴笨,而是嘴巴太聪明,不经脑子直接往心里去了,心里想什么,嘴巴紧接着就跟上,禅宗里面这也算种境界。

他把脸上黏糊糊的沙抹干净,紧紧抱住程苏,贴着程苏冰冷的耳垂问她,

“我们还在爱情里吗?”

程苏点头。周子义闭上眼睛,用手指感受着程苏冰冷的发丝,“你有没有什么转生的路子?”

不管是周妈,程苏,或者与周子义交往很深的好朋友,对周子义的评价里都有一条:幼稚。

周子义自己不否认,但也苦恼过,以为自己缺乏经历,也许多经些世事就好了。

但直到快而立,他也始终没成熟起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不管是爱情,还是苦难,在他的身上都没有留下什么烙痕。

了解周子义的人会惊异于他身上那种纯粹,而再进一步了解,就会被他的纯粹所影响,进而觉不出惊异,而是理所当然。

于是程苏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点头。

月光下程苏挽着他的胳膊,一步一步向大海走去,冰冷的波浪一点一点将他们吞噬。

初升的太阳把天空抹成暖橘色,太阳与月亮同时挂在天幕中,光影浮掠,周子义与程苏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7

人们发现发现周子义是第二天中午,是在他居住的那座离海很远的小城市里,在古运河旁找到了他背着喝酒的不锈钢水壶。

尸体始终没找到,倒是捞上来两只腿。

法医鉴定是周子义的,警察们又展开撒网行动搜捕杀人碎尸的凶手,闹得整个小城一时间人心惶惶。

局长开会的时候,年近半百的老法医鼓起勇气站起来发言:

“从专业角度分析,受害人的腿部断面不像是机械切割或者人为撕扯的。”

他从包里颤巍巍地拿出一沓照片,“大家传着看一下。”

“那你说这腿是怎么断的?”

局长重重放下茶杯,“张老,我知道你又要说这腿是自然退化下来的,我们搞刑侦的脑子里不可以有那么多怪力乱神的想法,要相信科学嘛。”

案子草草结案,老法医当年辞职,回家后告别妻儿去南方某片海域当起了生态观察员,再也没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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