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恺记得牧南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以后,我一定会在吉安轩的房顶去往天堂。如今,他用一根线把自己勒死在了那个房顶。
吉安轩是A市最高的摩天大楼,站在吉安轩的房顶,可以看到整个A市的全景,牧南最喜欢这样的景象,他书中常写着,在哪里出生,必定要在哪里死去,问他为什么会写这样一句话,他总是笑笑,用一种深邃迷离的眼神看着金恺,仿佛他说了金恺也不懂似的。
牧南的尸体在吉安轩的房顶闲置了一个月,风吹日晒,就那样飘荡着,如他所愿,任何人都带不走他,直到那个下着小雨,空气有些微凉的午夜,他离开了!
除了金恺,没人知道牧南的存在,就如牧南死的时候,也只有金恺知道,人们照样在摩天大楼里上班下班,谈笑风生,没人意识到他们每天都在与一具尸体共事。金恺想,也许,他们知道了也会不为所动,A市那么大,死一个人就像死了一只蚂蚁,渺小到被人无视的地步。
可能,这就是人性的凉薄。
A市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金恺从书店里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路面已看不到它原来的模样,迟到的十月终于在一场悄无声息的黑色仪式中踏上这片土地,开始了它的狂绝模式。
金恺裹了裹身上有些单薄的外套,把书夹在胳肢窝里,随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快速钻了进去。司机是一个有些秃顶的中年大叔,穿着一件洗的有些发白的蓝色衬衫,笑意盈盈
金恺瞥了一眼,随口一句:吉安轩。
走进吉安轩白金奢华的大门,一股浓郁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扑鼻而来,直往喉咙里钻,金恺一阵恶心,甩出一句:肮脏的味道。然后,从容的走进了电梯,也许是声音有点大,柜台前几个打扮性感,正聊的火热的女人扭头对他看了一眼,一脸的疑惑。
金恺和牧南租住的房间在第二十层,一间小偏房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房间里的空气不太好,甚至有些让人窒息,凌乱的书桌上,还放着一桶没吃完的泡面,已经有些酸臭味了。金恺随手把书一放,只觉得脑袋胀痛,绷紧的神经像是被囚禁许久想要被释放出来的恶魔一样,每一口呼吸都如同插进一把刀子般疼痛,金恺痛苦极了,他发了疯似的撕扯着那些他视若珍宝的书籍,疼惜瞬间变成了积蓄已久的愤怒爆发出来。
“我到底是谁?到底是谁?”
金恺跑到了附近的酒吧,点了两瓶伏特加,把它们喝了个精光,他本来不喜欢喝酒,他在那不停地呕吐着,周围人都嫌弃的看着他,服务员也不理会他的叫喊,只当做没听见。
半夜时分,金恺摇摇晃晃的从那家歌舞升平的酒吧走出来,他的脸有些潮红,眼神迷离恍惚,身上的衣服也凌乱不堪,以往斯文的他这个时候活脱脱就是一个酒鬼。
下了一整天的雨终于停了,空气中充斥着雨水的腥味,夜风吹的有些寒冷刺骨,让人直打哆嗦。金恺实在忍不住胃里的翻涌,蹲在电线杆下吐了起来,什么都给吐出来了,一对路过的小情侣悄悄拿了一包纸巾,放在金恺手里,他望了望他们,想要说声谢谢时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开。
A市是个天气变换无常的北方城市,和大多数一线城市一样,这里聚集了最先进的科技和人文技术,因而,这也成了很多外来人口的聚集地。
沈铭是众多外来人口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员,拿着一本三流大学的毕业证,勉强能在这个经济突出的城市混口饭吃,用他的话说:活着就很好。
金恺在那一次之后经常去酒吧,这一天,同样也是因为头痛欲裂的痛苦,他选择借酒浇愁,点了两瓶伏特加,一个人坐在酒吧最不起眼的角落里,闷闷的喝着。
沈铭低着头,心情低落的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满脸愁苦,又是毫无收获的一天,一个月的努力业绩还比不上别人半月,同事手里的钞票是一沓一沓,自己兜里的却是连一顿饭钱都不够,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酒吧门口,沈铭突然很想喝点酒,也许酒精的麻痹能让自己心里好受点。
酒吧里人很多,气氛很好,火爆的音乐并没有让人感到很舒适,反倒有种厌烦的感觉,刺鼻的酒味和弥漫的尼古丁把空气污染的面目全非,坐在沙发上的男男女女卿卿我我,服务员不断的从身旁擦肩而过。
沈铭忽然觉得很恶心,有些后悔进来了,他一向不喜欢这种杂七杂八的地方,总觉得格格不入,但同时,他,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想找个隐蔽点的位置解脱一会儿,这是难得一丝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