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每一个不知道我名字的你

怎样介绍我自己,不知道,没有个性又不喜欢随波逐流,和最亲近的人在一起疯的像个二逼,一个人静静的望着天又最为享受,喜欢看书 写不着边际,无关痛痒的文字,总是看自己画的独具一格的画然后在心里为他们编造一个个美丽的故事,最在意的是家人,最喜欢动漫海贼王,最爱苏有朋。    习惯性把想说的话都记在本子上,总觉得透过键盘敲出的文字是冰冷的没有感情,如果一个字可以拉近一米,那么我希望就这样一点点缩近我们的距离,直到有一天你出现在我面前,一见如故。    当下大家都热衷于微信、陌陌等社交聊天软件来打发时间,缓解孤独寂寞冷,对我来讲这是不现实的,我没办法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抒发“真挚”的感情,更没办法相约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更愿意写下这些让你知道我,从这里找到你的影子。    以前总觉得可以写书的人一定是经历过很重大的打击又或者周游了世界,不然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感悟,但自从自己喜欢读书以来,读了不同题材不同背景的很多书,我觉得只要真心真情就好,我不想把这本书写成自传,也不想谈什么大道理,只想让你读到每一句像和一个老朋友聊天一样。当你一个人坐着拥挤的火车驶向离家的千里之外,或者男友劈腿爱上了浓妆艳抹的小妖精,亦或工作失利兜比脸还干净的时候,没关系,有我陪着你呢!

                        学生时代终结篇

读大学之前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小时车程以外的高中,也没什么机会去外地,在印象里好像北京在我家东面,所有其他国家也在我家东面,这大概是地理没学好加上没见过世面的表现吧。大学选择了离家三小时车程的哈尔滨,原因很简单离家近,专业自己也不懂学什么,家里有亲戚在医院工作又觉得女孩子学护士比较好找工作,于是就读了卫校,学了护士,从第一节实践课要求两位同学互相练习静脉输液时我就意识到我选错专业了。      要说改变固守陈规的想法应该在大三实习,我选择了大连,原因很简单想去看海,那是第一次离家那么远,也是第一次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大连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干净清新,像二十岁刚刚学会打扮自己的姑娘,腼腆中又不失一份自信,傍晚海风吹的很潮湿,走的哪都是各种海鲜、奇怪的叫不出名字的鱼,偏贵的物价同样令人印象深刻,在这个城市也开始了我人生第一份兼职,在一个连锁的海鲜米线店做服务员,每天从实习医院下班就跑过去上班环境很干净,老板人很好,像朋友一样,元旦其乐融融大聚餐,平时小节日一起包饺子,偶尔有人带自己做的菜给我们吃很有家的感觉,最开始总不好意思大声喊欢迎语,一点点也遇到比较挑剔的客人,总之那是个让人成长的地方,让你知道不是谁都会迁就你,宠着你,到现在和店里的大家还有联系,分开这么久,相信下次见面大家都会是更好的样子。      实习的医院风景很棒,假山流水、林荫小路很适合养病,第一次进病房护理病人才知道白衣天使不是那么好当的,护士呢也不是大家印象里的扎针换药而已,幸运的是第一个科室带教老师人特别好,很替我们着想,耐心教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经验,给予了太多的包容,找脾气好的病人和他们解释为我们争取实践的机会,她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她的温暖对于一个刚踏入社会狗屁不通的孩子是怎样一种融化,不过我都记在心里了。第一次静脉穿刺失败被病人骂的狗血淋头,第一次满天都在病房跑来跑去来不及喝一口水,第一次生命在你面前停止,第一次有病人说这小姑娘扎针技术真好,第一次怦然心动的帅医生,每天似乎只有晚上躺在床上略微发胀的小腿在提醒自己,今天过的挺充实。九个月的实习收获很多。      回到学校准备考护士资格证,那段魔鬼的复习日子真是不愿回忆,高考之前我都没有那么努力,平时上课时就没怎么学习,现在要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大学期间的医学知识都记住,压力很大,那时每天就是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题,5月16号终于来了,考完一科出来大家都只剩苦笑了,最崩溃的一题大致问:病人突发状况按了呼叫铃护士应该怎么去,答案慢步去、快步去、快跑去等,有网友说如果有风火轮我一定踩着去,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道题考的知识点是什么,本以为看这题的套路今年肯定考不过了,索性不去想了,考都考完了,剩下的交给上帝吧。     于是决定好好放松一下,去北京玩了一圈,刚踏上北京的土地就有一股莫名的庄严感,司机师傅特别有礼貌,到哪都是您好您好的,走了许多名胜古迹,在故宫里我努力的向里面张望,似乎想找寻到一点当年妃子们的痕迹,那些受宠时含羞的笑,打入冷宫时撕心裂肺的哭嚎,直至精神恍惚,心如死灰,这里在许多年前记录了她们或喜或悲的一生,涉足的每一块石阶,抚过的门框,仿佛一个个焦灼等待皇上的眼神都伫立在那,不曾离开。      北京这座城古郁古香,现代化又集聚发达,让人沉醉的同时又追不上她的脚步。      北京之行结束后7月末护考成绩出来了,没想到还不错,通过了,而接下来工作的事,没有着落。      生活就是这样,让你春光满面又给你哑口无言。

                     他的名字叫苏有朋

第一次知道苏有朋这个名字是5岁时,在电视上《还珠格格》在热播,五阿哥就这样莫名的印在了脑子里,看片头时仔细的找,五阿哥—苏有朋饰,哦原来这个人叫苏有朋。    我也没想到这个名字会记这么久,到现在喜欢他17年了,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偶像是苏有朋,没有之一,中学的时候去音像店,无意中看到了小虎队的磁带,欣喜若狂,买回去放在复读机里每天一睁眼就听,睡觉前也在听,觉得每个音符都是甜的,他的每部剧每部电影都会追,小的时候总是把他的海报、贴纸贴满墙,大了之后开始关注他的微博动态,手机屏保,头像都是他的照片,仿佛那些照片就是兴奋剂,每次看到都会会心一笑,穿西装的他成熟干练,穿休闲装的他阳光灿烂,总之就是穿什么都帅,总设想有一天我站在了他对面第一句要讲什么,或许什么都没讲就晕过去了。     我对苏有朋的追捧不是盲目、脑残,我不会为看他的演唱会向我爸妈要奢侈的门票钱,也不会许下什么非他不嫁的豪言壮语,他在我心里是信仰,是榜样,是一个美好的影子,我觉得苏有朋对我来说就像葡萄口味的棒棒糖,尽管商店里会有琳琅满目的新口味,但到八十岁时我依然会颤抖着双手选葡萄口味的棒棒糖。      看过一篇报道说苏有朋以前经常去台北一个叫猫空的地方,我就在想他一个人在微凉的夜晚坐在木凳上想些什么,会不会学习很累,当艺人舆论压力又很大,是不是在别人眼里的光鲜并不是他在意的,一个人静静躲在这也挺好的,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假想,我也妄想过去猫空和他来场偶遇,阴雨绵绵的午后坐着聊聊天,或者和他一起去他资助的希望小学,去照顾那里的孩子们,和他一起戴上红领巾像孩子般稚嫩的笑,尽自己的一份力,至今我也还是抱着希望。      他首部执导的电影《左耳》我期待了很久,但上映时我还是因为个人原因没能看上,至今我欠他一张电影票。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那个人可能众所周知也可能只够撑起你心里的小晴天,但幸好,我们还有人值得去爱还有梦可以做。      谢谢你,苏有朋,优秀了这么久,被我崇拜了这么久,未来呢,你负责好好爱自己,我呢,要变得更优秀,无论什么时候遇见你,我都要以最好的样子。

                      索隆前辈等等我

第一次知道《海贼王》是在大一,尝试看了一集就一发不可收拾,直到现在心急如焚的等着每周更新,这种热血的动漫可能更吸引男生喜欢,我最开始喜欢是因为画风和创意,每个人物都设计的符合形象有特色,大家因为里面的友谊和梦想津津乐道,但我是因为温暖,香克斯舍臂护路飞周全,山治色眯眯端上的美味料理,傻乎乎船医乔巴的悉心照顾,爱说大话的乌索普为可雅编造的美丽谎言,太多太多这样的温暖,大家彼此在一起就是最重要的事,每次看都会跟着里面情节大哭或者大笑,到现在的七百多集喜欢上里面的每一个角色,正派的反派的,以至于每次看见商店橱窗里海贼王的摆件我都走不动路。     和索隆最相似的是我们一样路痴,索隆在里面总是路痴的那么胸有成竹,常常在着陆的岛上到处乱跑找不到出路,发现自己是路痴大约在初中,和妈妈上街永远不知道东南西北,常去的商店自己去还是找不到,上大学学校和商场在一条线上还是和同学走了好多次才记住,坐公交常常容易做反方向,所以很少一个人出门,偶尔室友会抱怨说我不是路痴是大脑缺根支配方位感的神经。     海贼王于我的意义和大多海贼迷一样,那是一种使人上进的力量,不开心时随便打开一集都会让我莫名的打开心结,想想可能喜欢就是这么神奇吧,你喜欢的人对你一个微笑你就会开心一整天,你难过时对着心爱的小玩偶发发牢骚可能就心情舒畅了。      人活着就是这样,要有你自己的追求,那些具有正能量的东西可能不会在你饿肚子的时候变出一片面包,但却能让你咬紧牙关去创造个面包坊,就如那句:“嗨我叫路飞,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一样,每次说都那么笃定自信,没什么能破坏他的梦想,所以你也一样,继续喜欢着那些你喜欢的,然后也变成个被别人喜欢的人。      那首《Hard knock days》很好听,建议你在午睡醒来听一听,一来醒醒觉,二来调动你的神经嗨起来,那动感的旋律仿佛带着你正坐在号上冲浪,整个下午一样精神抖擞。     我一直很喜欢日本动漫,从小时候的《樱桃小丸子》到现在的《海贼王》,还有宫崎骏的动漫电影很推荐大家看,创意非常棒,我总觉得日本动漫是给成年人看的,孩子的年纪可能还理解不到那么深,它可以给你温暖,让你找到天真的影子,那个当年相信一切美好的你自己都在里面,可能生活让你有一部分不得不伪装起来,你要虚情假意的笑,讲无休止的客套话,但在动漫的世界里你还是你自己,纯真,善良,美好。

                                 王子.城堡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都做过和白马王子一起住进城堡的美梦,从小我也喜欢《安徒生童话》不是因为白日做梦想像公主一样,是因为我把它当作一种寄托和向往,无论未来那个王子骑白马还是黑驴来,我都可以张开双臂,坦然接受。      王子,一直是女孩梦里最真实的存在,他们正义,勇敢,专一,骑着骏马风度翩翩,为了心爱的公主可以踏遍所有艰难险阻,他拥有吻醒一切的魔力,怎会让人不爱上他。      城堡,那是富丽堂皇,温馨浪漫的象征,里面有王子准备好的玫瑰花瓣地毯,柔软粉粉的公主床,古典奢华的烛台,挂满华丽丽公主裙的衣橱,轻纱薄缕的窗帘,列队随时等待传唤的女仆,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      童话的结局都是美好的,王子和公主都会幸福的在城堡里过完一生。       回到现实,现在社会好像更流行黑骑士,果敢睿智,坏坏的笑迷倒少女心,他们总是耍酷装高冷,爱从不轻易说出口却用行动证明着一切,颠覆了传统意义里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形象是一方面,白马王子为什么受欢迎,除了他有城堡还因为他总在公主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女孩最需要的不就这么简单嘛。     西方的童话里总会借用巫婆这个狠毒的角色,她总喜欢破坏一切美好的事物,把王子变成青蛙,把公主变成豌豆,其实她也挺可悲的,拖着虚构的灵魂活在黑暗里,或者她也在等她的法巫王子,只不过安徒生不想这样写而已。安徒生才是最神奇的魔法师。     这个世界千千万万的灰姑娘在等她的水晶鞋摇身一变,成为最美公主那一刻,也许现在这双鞋不怎么合脚,或许还没找到水晶鞋,没关系姑娘,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每天坚持洗脸,保养皮肤,多吃水果,保持身材,努力工作,多读好书,为的是有一天配得上你的水晶鞋。     可能会有人觉得多大了还沉溺在童话世界里真幼稚,我只能笑他们被现实腐蚀的连骨头都不剩。      好了,愿每个喜欢童话的你都光芒万丈,因为相信童话的人终会有王子来接你。

                          一只毛毛虫的旅行

邻居大娘家有一只狗,我叫他毛毛虫,到现在他三岁多了我也不知道他的性别,就默默把他定义为俊男吧,他刚出生10天就被运来了,只有手掌那么大,叫起来嘤嘤嘤的没有多大动静,是妈妈喂了他一包核桃奶从此他坚强的活到了现在,大娘总不在家他的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他的家也只是几块砖头和一片瓦撑起来的一平米而已,放假回家总是背着妈妈偷偷给他送好吃的鸡块,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毛毛虫有很严重的“衣盲症”,这一秒你和他玩的正欢,下一秒你换件衣服他就立刻不认得你了,然后撕心裂肺充满敌意的对你咬个不停,每次他对着我疯狂叫的时候,我也会冲他大吼:“毛毛虫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可还是无济于事。     毛毛虫在我眼里很赞,他吃的不好,住的不好,但每天他都很开心,精神饱满,总是活泼的上窜下跳,见到陌生人会警惕的咬个不停,不许外人靠近一步。他不会吃陌生人丢的食物,也从不接受隔壁猫小姐的媚眼,他不是什么名贵的狗种,那包核桃奶也是他喝过最好的东西了。      我喜欢望着他那圆溜溜的褐色眼睛,那里面装满了微笑,我把他当朋友,他也很信任我。      我常常用石子在地上画各个国家的地图,然后牵着他一圈圈的走,“嘿毛毛虫我们到达了加利福尼亚州,这有非常棒的烤肉哦,等你学得了一口流利的英语我们再来!”假装了一场场简单有趣的旅行,然后坐在地上敲一下他的脑门算是庆祝我们“游学归来”,我当然知道这是假的,毛毛虫这辈子只能在这一平米的区域活动,但我想尽可能为他创造新奇的世界,我会给他讲各个国家的美食,风景,当地的传说,尽管他听不懂,但我总觉得这样久了他还是会被熏陶成一只有见识的狗,他的心里也一定在无形中填进了世界的某一角。     别认为动物听不懂我们的话没有办法沟通不在一个频道上,其实我们彼此是懂的,更多时候在他们面前反而我们会更释然。      每次回家毛毛虫都是老样子,身材还是不胖不瘦,活力四射的乱蹦乱跳,还是要适应一会儿才能认出我,看见我手里的鸡块不停的摇尾巴,只不过有时会静静趴在那发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想妈妈,只要在我不换衣服的情况下我们依旧会闹成一团。我很珍惜这样的时光。       毛毛虫,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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