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大人了,为什么还要过儿童节?

人们越来越喜欢过各种各样的节,传统的、新兴的、有来由的、没来由的,只要是节日都觉得值得庆祝一下,特别是儿童节。以前只有12岁以下的孩子,才有资格过儿童节,现在成年人们到了这一天也格外快乐,认定自己还是个宝宝,可以放肆欢乐一把。

童年,真的如此快乐么?

“无忧无虑”“野孩子”“拥抱大自然”……很多朋友形容起小时候的时光,脸上总会洋溢起向往的笑容,那些在泥巴里翻滚,田野里奔跑的日子,成为他们回忆里最美的画面,在他们心中,“小时候”代表着欢乐与自由。我每次只能靠想象在脑中描绘着那样的生活,猜测着可能和《龙猫》里两姐妹刚到乡下的场景差不多吧,作为一个在城市出生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习惯了钢筋水泥和各种各样的规矩,小时候的自由是很有限的(当然,这种有限和现在的孩子所受的约束相比,算不上什么)。

由于家教严格,自己又天生敏感,留有印象的童年往事,都不那么明朗欢脱——暑假被反锁在家里练字,小伙伴隔着防盗门和我聊天;考试成绩下降,书包被扔出家门,书本散落在楼梯上;躲在被窝里看借来的漫画,玩借来的人偶玩具,提心吊胆却又欲罢不能;放学路上,被男同学欺负,只能一边哭一边打,踏进家门才能舒一口气……欢乐的事情肯定也很多,可这些不愉快,让我对童年实在谈不上热爱。


有人说之所以成人喜欢过儿童节,是因为能给沉闷疲倦的生活一个喘息的机会,让自己放松一下继续投入生活——“抓紧舔糖,抓紧发光”。


而我恰恰相反,现在的我才真正能把握自己的生活,不再战战兢兢,也不再胆小怯懦,不会被别人的言行伤害,亦不会渴求他人的认可。现在的自己,远远比儿时更自在更轻松。曾有一位朋友和我说过类似的感受:她小时候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她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一日三餐没人照料,自己饿了就到厨房里扒拉扒拉,能吃到什么填饱肚子就行,是个彻彻底底的野孩子。在乡下玩得很爽,可到了上学的年纪就很辛苦,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天不亮就要出门步行上学,每次都要路过墓地,只能闭着眼撒腿跑。遇到刮风下雨,鞋子裤子总要遭殃,只能湿乎乎地上课。中午回家吃两口冷饭,就要再赶回学校。直至几年后被家人接到镇里上学,这样没着没落的生活才算结束。

朋友说,那日子真是苦,完全不想再来一遍。我比朋友幸运,生活上并没有糟过什么罪,家庭条件算是优渥,然而仍不愿回到过去,也不愿怀念什么。


关于儿童节,我的回忆里只剩下这样一段模糊的场景:那年应该是11岁,换上妈妈新买衬衫和背带裙,认真戴上自己的红领巾和二道杠(小时候视之为荣耀),蹦蹦跳跳地到家附近的游乐园,一个人开心得玩了一下午,秋千、滑梯、蹦蹦床、海洋球……没有小伙伴,却也心满意足。


为什么会一直记得这个画面,大概那是自己第一次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玩乐。在此之前都是不得不独自呆在家里,用各种无聊的方式打发时光,渴望着同学能来找我玩,虽然也能“一个人玩”,却夹杂着无奈与烦躁。不成想,日积月累,自娱自乐的能力就这样培养出来了,那一年的节日,自己真正懂得了“一个人的快乐”。

一旦享受独处的快乐,就再也回不到人群中了。直到现在,仍喜静不喜闹。热闹的场合,待上半个小时就差不多想回家了。


真正的独处,需要成熟的条件,精神的、物质的,都达到一定成熟度,我才终于有能力选择喜欢的生活方式。平日可以很宅,窝在家里看书;周末假期可以说走就走,找个地方呼吸新鲜空气;感兴趣的新事物,可以业余研究学习;聊得来的朋友,可以畅谈一下午……只要对生活有好奇心与热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童心”,成为大人后的日子,并没有如传说中那般死水一潭、了无生趣。

有一句话近来很火“人要么是被童年治愈一生,要么就是用一生治愈童年”,乍一听前者似乎是幸福的,细细想来,后者才是未来持久力更足,自我相处能力更强的人。在我看来,与其停留在对过往的回忆,还不如靠自己创造人生。

“童年”是一个经历,“童心”是人的一种品质,我们无法改变自我的童年经历,但可以保持一份内在童心,更可以告诉下一代如何面对成长,如何勇敢、善良、真诚。

我想,这就是大人们喜欢儿童节,要过儿童节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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