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是什么呢?
可能是,酷热的夏日里,一勺凉爽而不甜腻的草莓冰沙。刚进嘴里,整个人从心底里浸透出无比的轻松和甜蜜。
可能是,静谧的夏夜里,合上看完的一本书,走到阳台上,看着夜幕下的城市,点一根烟,随烟丝的星火,陷入沉思或焦虑。
还有可能是,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走在阳光和树林掩映着的光影中,微笑地抬起头,用手机拍下瞬间的美好用来追忆。
我想象着,有这样一群人正在拥抱着快乐:小甜心接过妈妈买的巧克力蛋糕,高兴地跳起来;胖女孩,挥洒着汗水咬牙坚持在跑步机上;建筑师,昼夜不停地修改图纸,终于看到了自己设计的高楼耸立;疲倦的女强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踢掉红色高跟鞋,泡一杯咖啡,躺在沙发上,让头发轻轻垂下;一家民宿里,男主人在泡茶,女主人在浇花,门口的大猫,懒洋洋地晒着太阳,酣然地做着吃鱼的美梦……
对我来说,幸福感,可快可慢,可以是一口美味的食物,和一个响响的饱嗝,也可以是一本有趣的书或者一场漫长却充实的人生旅行。它快,快到一刹那的狂欢,像烟花在夜空中几秒钟的绚烂。它慢,慢到一个诺言或者心愿,用一生不懈的努力去坚守和实现。
把理想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融合
我一直在试图寻找幸福。我曾以为,幸福就是把自己生命的全部激情投入到热爱的事业当中去,通过忘我的苦行僧式的生活,不惜一切代价,只为最后的瞩目;我曾以为,幸福就是忘记了理想的重负,活在当下,关心每一条河流或者蔬菜,春暖花开面向大海;或者,我还想过,让自己变得清心寡欲,忘记思考,不去改变,停留在原地就会得到永久的平安和喜乐。
然而,为什么我总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呢?生命,本该是属于四季的,它应该有春色的明媚,夏风的炎热,秋雨的微凉,和冬雪的寒霜。生活,本应该是多彩的,应该有蓝色理想的幸福,也应该有红色生活的快乐。
实现理想,这是生命的底色,是一种带有价值感的深厚幸福。而生活得有趣,则是底色上的妙笔,是另一种虽然微小但颇具情味、必不可缺的快乐。我们常说锦绣添花,这不就是吗?美丽的锦面上再绣上些雅致的花朵,美好的事物不就更加美好了吗?
汪曾祺说,生活是很好玩的
把理想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非常合适地融合在一起的,我首推汪曾祺。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上学时,特别热爱读书。他说自己“差不多每夜看书,到鸡叫回宿舍睡觉”,“有个时期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去看书,有时只有我一个人。”他说,“人总要有点东西,活着才有意义。人总要把自己生命的精华都调动出来,倾力一搏,像干将、莫邪一样,把自己炼进自己的剑里,这,才叫活着。”
但他并非是皓首穷经、枯燥乏味的书呆子,他评价阿城时,说阿城“能够从平常的生活现象中看出别人视若无睹的特殊的情趣。”这不仅是在说阿城,更是在说他自己。他爱美食,爱花草,爱戏曲、还爱画画。他说,“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吗呢?”
他写过一篇散文,里面讲他给朋友们做的几道小菜,我最有印象的是拌荠菜。把荠菜焯熟、切碎,和碎香干拌在一起,抟成宝塔状,塔顶放海米、姜米、蒜米。浇酱油、醋、香油于塔顶上,吃时,将宝塔推倒,拌匀,下箸。这哪里是做菜,这分明是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艺术的创造。
他又最喜爱逛菜市场,到了一个新地方,别人都去逛百货公司或者书店,他却去逛菜市。他说,“看看生鸡活鸭、新鲜水灵的瓜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趣味。”
生之趣味,可能就是把对理想的追求和对生活美好的发现和谐地融合在一起,既不因生活的小快乐,而忘记了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也不因要过有意义的人生,就忽视了生活中的许多感动。我希望,我的人生张弛有度,幸福恰到好处的成为一种平衡。既不会因远大的理想而摒弃了生活的滋味,也不会因一生的碌碌无为而自惭形愧。
一个人最大的成就,就是用一辈子的探索和努力,终于把生活,过成了生活!然后微笑着对其他人说:生活,是很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