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着,就有价值。
请不要用“行为”标准而是用“存在”标准去看待他人;不要用他人“做了什么”去判断,而应对其存在本身表示喜悦和感谢。
我们在看待他人的时候,往往会先任意虚构一个“对自己来说理想的形象”,然后再像做减法一样地去做评价。
例如,父母全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学习、运动样样满分,然后上好大学、进大公司。如果跟这种-根本不存在的-理想的孩子形象相比,就会对自己的孩子产生种种不满。从理想形象的100分中一点一点地扣分。这正是“评价”的想法。
不要这样,而应不将自己的孩子跟任何人相比,就把他看作他自己,对他的存在心怀喜悦与感激,不要按照理想形象去扣分,而是从零起点出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能够对“存在”本身表示感谢了。
谁能做到?但必须得有人开始。即使其他人不合作,那也跟你没关系。我的意见就是这样:应该由你来开始。不必去考虑他人是否合作。
我:如果不用理想形象对标,那自己的目标在哪呢?
“把他看作他自己”,“他自己”是谁?不用理想形象对标,“他自己”就是“他自己”了吗?
我想大部分人都有一颗向好的心,前提是要告诉他什么是好。对标理想形象未必就不好,不然我们为什么一直提倡榜样力量呢。
“看看他人,比比自己”“吾日三省吾身”,可以对标对比,目的是知道自己的差距和前进的方向,从而精进自己。而不是攀比,或者比着比着就自惭形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