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女生来说,要肤白貌美大长腿,才能得到幸运女神的青睐。可是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
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安雅的不对劲,每次点单的时候,她就局促不安,想把自己的手藏起来,或是把整个自己藏在哪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我看不下去了,在空闲的时候,拉着她到一边问她怎么了。安雅很悲伤举起她红肿的胳膊地对我说,她好难受,全身发痒,而且有点发烧。边说着边把有疮口的手背和满是红点点的大腿给我看。
我惊了一下,赶紧和老板请了假,带着她去医院。才告完假,谁知道这小妮子死活不肯去。说什么讨厌医院的消毒水味儿,说只是过敏了,等几天自己就好了。没办法我只好问她,“你皮肤这样多久了”,她支支吾吾地说“已经半个月来月了,一开始只是起红疹子谁知道越来越痒,今天早上越发严重了,手背上开始有疮口了”。
我恨铁不成钢地敲了下她的头说,"你这么年轻,万一再不治,留下疤痕,你以后还怎么嫁人。"安雅听了,有点崩不住了,才不情不愿地和我走。
本来打算是去最近的人民医院,打的去很快就到了。安雅非得说路程这么近,走过去很快地。
我只好听她的,两个人边走边聊天。走了大概十分钟了,我问她,你知道路么,她一脸笃定地说,“就在前面转角走过去就到了”。
结果我越走越崩溃,一条路都走到头了,都走到街尾了,也没有转角,才发现这条路是十字行的,前面都快到江边了。
我按下心头的郁闷,虽然内心里一群羊驼奔腾而过。也没有说她,毕竟她是个病人。只是拉着她往回走。然后打开了高德地图,一开始还好,没有什么问题,谁知道我们走的是一条小胡同,四通八达的小巷子纵横交错,高德地图倒是没有崩溃,但是看着那横七竖八的路线,我有点血脉偾张了。
但我还是忍住了心头的不耐,继续往前走,终于在走了一刻钟后,横穿出了胡同,又走过了好几条大马路,中间由于走饿了还吃了一碗馄饨,到两点半才到。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医院就在宿舍的后面一条街的距离。我俩硬是从中午十二点走到了下午两点半。
这真是个让人无语的遭遇,但是看看这个人,看着这个一脸委屈的,手背上还有疮口的人,我的怒气半点也撒不出来。拉着她像个老妈子挂号,缴费,找医生,还好诊断结果只是过敏,吃点西药就能好,我略微松了口气。一顿下来,等忙完了,已经是五点多了。
唉,真是够疲惫的一天!